关于本网贯彻执行“十条禁令”的通知
二、
八、监督类稿件
五、
要求网站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,调查
六、与本网无关。严禁违规办理工作证件
九、严禁夸大鼓吹职责职能
十、凡是违反“十条禁令”者被举报查实的一律除名,登载、严禁借工作之名收受他人财物
四、严禁以新闻工作者名义进行采访、文字的真实性、如涉及到版权问题请联系客服QQ:1139284926。请读者自行核实相关内容。严禁夸大事实宣传报道
七、并内部通报;网站负责人被举报查实的一律关闭网站并追究其责任。严禁违反工作制度
三、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,严禁损害单位形象
再次声明:贴吧、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、严禁悬挂新闻、
网站编辑以及会员等网络从事人员:
为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,转载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;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,!
附:“十条禁令”
一、
相关文章: